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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力!仅7天!嵩明法院法官让11名农民工工资有了着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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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蓝于 2020/03/23 21:20:12 发布
来源:嵩明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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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力!仅7天!嵩明法院法官让11名农民工工资有了着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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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7日下午,嵩明法院第五法庭内,正在进行着一场维护农民工权益的“保卫战”。法官与县劳动监察大队的工作人员齐心协力,成功将纠纷在庭前化解。最终,11名农民工被拖欠的16万余元工资有了着落。为什么在法院调解?还有县劳动监察大队的工作人员在场?这场“保卫战”是怎么打的呢?让我们从纠纷起因开始了解某建筑公司承包了某高校工地的钢筋绑扎工作,某建筑公司又转包给胡某。胡某邀约刘某、唐某、杨某等11名来昆务工人员在2014年3月14日至2014年7月30日之间,按质按量完成了工作,但刘某等11人从胡某处领到小部分工资后,剩余工资就一直没有着落。随后,农民工们分别向嵩明法院起诉某建筑公司,要求支付相应劳务工资。嵩明法院于2020年3月11日受理了这11个案件。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法官了解到,被告某建筑公司已将款项付给胡某。为充分保障原告的合法权益,法院依职权将胡某追加为案件的共同被告。为促使纠纷顺利、高效化解,嵩明法院积极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简称人社局)协调,请县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工作人员参与案件调解。调解现场,承办法官对当事人释法明理,县劳动监察大队工作人员充分运用处理农民工讨薪纠纷的经验配合调解,双方相互协作、齐心配合,力促问题解决。
最终,双方达成如下协议:由被告胡某于2020年10月17日前支付原告工资,该款分三期支付。被告某建筑公司对上述每一期款项承担连带支付责任。此次调解,从受理到调解成功,仅用了7天时间。嵩明法院采用庭前调解的方式,充分发挥多元化解纷机制优势,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庭前,一方面降低诉讼成本,减轻诉累;另一方面大大提升了办案效率,使农民工权益迅速得到保障。
▍来源:云南省嵩明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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