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工作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建立完善科学合理的招生考试流程和工作体系,选拔热爱体育运动、专项技能突出、身体素质良好、有培养前途的体育网点生,发挥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优势,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和体育后备人才。
2.科学选拔原则。严肃工作纪律,规范操作程序,严格测试标准,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科学选拔原则。依据各体育项目特点,遵循体育网点生身心发展规律,科学制订合理的招生考试流程和工作体系,做到专项技能与身体素质相结合、运动成绩与培养潜力相结合。
3.全程监督原则。在报名、考试、录取等环节,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全程接受社会、考生和家长的监督。
(二)考试内容
1.足球
(1)专项测试:颠球、运球绕杆射门、实战演练,成绩占60%(每项20分,共60分)。
(2)身体素质测试:立定跳远(10分)、 60米(10分)、 400米(20分),成绩占40%(40分)。
2.田径
(1)专项测试:200米、400米、1500米、跳高、跳远、铅球(每人选一项),成绩占40%(共40分)。
(2)身体素质测试:立定跳远(20%)、100米(20%)、800米(20%),成绩占60%(共60分)。
3.自行车
(1)专项测试:自行车骑行:男子3000米、女子2000米,成绩占70%(70分)。
(2)身体素质测试:立定跳远、60米、400米,成绩占30%(每项10分,共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