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嵩明县人工影响天气
增雨防雹作业公告
根据《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在嵩明县小街镇、牛栏江镇开展人工影响天气增雨防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地点:
小街镇石将军;牛栏江镇荒田、果子园、八里铺。
二、人工影响天气起止时间:2026年5月1日-11月30日
三、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装备:JFJ型地面作业装备
四、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期间影响区内群众应注意事项:
1.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点。
2.作业时,严禁无关人员在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点附近围观。
3.如看到增雨防雹火箭弹从空中掉落,应迅速躲避。
特此公告
嵩明县人工影响天气指挥部
2026年5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