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本站!
同城头条  >  本地  >  嵩明县第十季\"青蓝行动\"暨2026年度大学生\"返家乡\"社会实践促就业暑期活动报名啦
嵩明县第十季\"青蓝行动\"暨2026年度大学生\"返家乡\"社会实践促就业暑期活动报名啦
昨天 21:33   浏览:13   作者:网络转载

盛夏如约,

嵩明县第十季“青蓝行动”暨

2026年大学生“返家乡”实践促就业

暑期活动报名今日开启!

无需远行,故土便是舞台。

带上热忱重返家乡,投身乡村振兴一线。

用脚步丈量发展,用实干定义青春,

在熟悉的风景里,锚定你的闪耀坐标!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落实“实践育人”相关要求,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县委组织部、团县委持续开展的“青蓝行动”暨大学生“返家乡”社会实践促就业活动在这个寒假如期而至。经过前期岗位征集,我们共收到来自全县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镇(街道)提供的146个优质实践岗位,只等优秀的你返乡用实际行动为家乡的发展贡献自己的青春力量!


一、参与对象及报名条件

参与此次实践活动的对象为全日制在读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学生,具体条件为:

(一)政治立场坚定,组织纪律观念意识强,吃苦耐劳、道德良好、品行端正、综合素质较高,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二)严格遵守服务单位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接受服务单位管理,有较好的精神风貌,熟练使用Office、WPS等基础办公软件;

(三)本人自愿,并征得监护人同意,能全程按要求参与实践活动。


二、报名时间

2026年6月29日—2026年7月3日


三、实践内容

(一)政务实践


深入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一线岗位,在相关科室岗位上承担具体工作。进一步了解党政机关职能职责,切实增强为民服务的情怀和工作能力。

(二)企业实践


通过大学生专业方向与企业岗位需求的双向匹配,组织学生参与家乡企业实际工作。

(三)公益服务


组织学生通过志愿服务等方式,在镇(街道)、村(社区)等基层一线,开展扶弱助残、敬老爱老、生态环保等志愿服务,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

(四)社区服务


动员学生主动到村(社区)青年之家报到,在镇(街道)团(工)委和村(社区)团组织的统筹下,就近就便编入志愿者组织、青年突击队等,通过多渠道力所能及地参与基层治理日常工作。

(五)乡村振兴


动员学生积极参与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在镇(街道)团(工)委和村(社区)团组织的统筹下,参与开展乡村社会治理、公共服务、文化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领域的实践活动,讲好乡村振兴故事,助力美丽乡村、文明乡村、善治乡村建设。组织学生探究家乡特色文化,用好家乡丰富资源,讲好家乡生动故事,开展多种形式特别是生动活泼的理论宣讲、文化宣传和网络直播等活动,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四、实践岗位

报名学生要综合考虑住宿等因素,查看清楚岗位要求及提供的便利条件,选择适合自己的意向岗位。


扫描二维码获取上方图片电子表格


五、报名方式

①微信搜索“嵩明青年”公众号并点击关注


②进入私信页面,在“青年服务”栏目选择“返家乡”选项。


③进入页面,点击注册账号,根据提示填写自己的信息完成注册。


④注册完成后,点击“岗位列表”,查看可报名的岗位。



⑤点击“区域筛选”,依次按“省、市、县(区)”选择,就可以看到相应的实践岗位。



⑥选择合适岗位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附件2活动报名表、附件3知情同意书完成报名。


长按识别下载附件:


附件2.嵩明县第十季“青蓝行动”暨2026年度大学生“返家乡”社会实践促就业暑期活动报名表

1782740163.jpg

附件3.嵩明县第十季“青蓝行动”暨2026年度大学生“返家乡”社会实践促就业暑期活动知情同意书

1782740233.jpg


六、注意事项

(一)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重复报名者视为无效。

(二)实践期间,参与实践学生应自觉接受团县委和实践单位的双重管理,自觉遵守实践单位的规章制度和工作安排,如请假需经用人单位批准。

(三)实践学生一经录取,不得随意退出;实践期间严格遵守用人单位工作制度,不得无故离岗、空岗。对无故不上岗的,团县委将列入全县各级团组织社会实践黑名单,将取消实践活动评定、推优等所有资格。

(四)参与嵩明实践学生须在到岗前提供本人监护人或家长签字的《嵩明县第十季“青蓝行动”暨2026年度大学生“返家乡”社会实践促就业暑期活动知情同意书》(附件3),并与各服务单位签订《“青蓝行动”实践学生服务协议书》,遵守协议内各项约定,《“青蓝行动”实践学生服务协议书》由各服务单位参照协议模板(附件4)结合实际修改;各服务单位须参照《“青蓝行动”实践学生管理办法(试行)》(附件5)做好实践学生工作期间的监管,如有特殊情况须及时报县委组织部、共青团嵩明县委。

(五)实践学生因工作产生的费用按照相关要求由用人单位实报实销。

(六)其他详细事宜可询问团委负责老师(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王老师,0871-67911163)


图文来源 | 嵩明青年


头条号
网络转载
介绍
推荐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