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MMER CAMP-
一年级新生现场报名
流程及注意事项
嵩阳二小
2026年昆一中嵩明学校小学部嵩阳二小一年级招生工作,请家长首先按照我校公众号之前发的《昆一中嵩明学校小学部(嵩阳二小)2026年一年级招生公告》的相关要求,整理好入学审核所需材料,严格按照以下时间安排,提前取号,按时到校现场报名。
新学期新希望,为了能顺利地完成开学报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敬请各位家长按照学校要求一一做好准备。
一、第一批次
01.报名时间
2026年7月6日9:00—17:00
02.报名地点及方式
(1)参与第一批次招生范围的适龄儿童请于7月5日早上8:00—7月6日扫描下方二维码取号。

(2)按所取号码的时间段到嵩阳二小现场报名,无需提前排队。
03.招生对象
年满六周岁(2020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儿童。
04.招生范围
招收晁家、回辉居委会户籍自主选择就读嵩阳二小的适龄儿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山脚社区、东村社区户籍适龄儿童;县直机关单位户籍且居住在213国道以西自主选择就读嵩阳二小的适龄儿童(含有户无房)。
05.报名所需材料
1.户籍晁家、回辉居委会户户籍适龄儿童
(1)户口簿: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户籍信息页、父亲页、母亲页、入学儿童页);
2.山脚社区、东村社区户籍适龄儿童
(1)户口簿: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户籍信息页、父亲页、母亲页、入学儿童页);
3.县直机关单位户籍且居住地在213国道以西适龄儿童:
(1)户口簿: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户籍信息页、父亲页、母亲页、入学儿童页),县直机关单位户籍适龄儿童需提供机关单位大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监护人提供在职在编证明材料,适龄儿童与父母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需提供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等关系证明材料。
(2)住房证明: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在县城内实际居住的相关证明(不动产权证、房产证、购房合同备案表、不动产查档结果证明书、有效拆迁安置证明材料等其中一种)原件及复印件。同老人(指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居住、户口与老人在同一本户口簿上的适龄儿童,可提供老人的房产证明。
二、第二批次
01报名时间
2026年7月6日9:00—17:00
02报名地点及方式
1.参与第二批次招生范围的适龄儿童请于7月5日早上8:00开始扫描下方二维码取号。

2.按所取号码的时间段到嵩阳二小现场报名,无需提前排队。
03招生对象
年满六周岁(2020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儿童。
04招生范围
招收户籍在嵩阳社区自主选择就读嵩阳二小的适龄儿童(含有户无房);杨林监狱、嵩明监狱符合条件职工子女自主选择就读嵩阳二小的适龄儿童;余家村、海北村、昆宜旧征迁安置在嵩秀馨苑小区和荣深家园小区征迁户适龄儿童;嵩明县农村户籍2024年8月28日(含)后县城片区购房(不含二手房)且自主选择就读嵩阳二小的业主子女。
05报名所需材料
1.户口簿: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户籍信息页、父亲页、母亲页、入学儿童页)。
2.住房证明: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在县城内实际居住的相关证明(不动产权证、房产证、购房合同备案表、不动产查档结果证明书、有效拆迁安置证明材料等其中一种)原件及复印件。同老人(指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居住、户口与老人在同一本户口册上的适龄儿童,提供老人的房产证明。
3.亲子关系证明材料
若学生户籍与法定监护人不在同一个户口簿,无法体现亲子关系时,须提供学生的出生医学证明和法定监护人的结婚证。
4.其他证明材料
(1)父母离异的,按照法院判决书或离婚协议,提供实际监护人的相关有效证明材料。
(2)所提供的房产材料中房产用途必须为住宅,不含其他用途房产,如写字楼、商铺、办公用房及车库等。嵩明县农村户籍2024年8月28日(含)后购房(不含二手房)的,购房时间以购房合同备案之日为准。
三、第三批次
01报名时间
2026年7月7日9:00—17:00
02报名地点及方式
1.参与第三批次招生范围的适龄儿童请于7月6日早上8:00开始扫描下方二维码取号。

2.按所取号码的时间段到嵩阳二小现场报名,无需提前排队。
03招生对象
年满六周岁(2020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儿童。
04招生范围
招收在嵩明县城有实际购房自主选择就读嵩阳二小的适龄儿童。
05招生方式
第二批次招生结束后,如有空余学位,家长根据实际情况申报嵩阳二小。当第三批次报名人数大于空余学位数时,启用随机派位,派位时间请及时关注嵩明教体公众号。
06报名所需材料
1.户口簿: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户籍信息页、父亲页、母亲页、入学儿童页)。
2.住房证明: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在县城内实际居住的相关 证明(不动产权证、房产证、购房合同备案表、不动产查档结果证明书、有效拆迁安置证明材料等其中一种)原件及复印件。同老人(指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居住、户口与老人在同一本户口册上的适龄儿童,提供老人的房产证明。
3.亲子关系证明材料
若学生户籍与法定监护人不在同一个户口簿,无法体现亲子关系时,须提供学生的出生医学证明和法定监护人的结婚证。
4.其他证明材料
(1)父母离异的,按照法院判决书或离婚协议,提供实际监护人的相关有效证明材料。
(2)所提供的房产材料中房产用途必须为住宅,不含其他用途房产,如写字楼、商铺、办公用房及车库等。嵩明县农村户籍2024年8月28日(含)后购房(不含二手房)的,购房时间以购房合同备案之日为准。
四、注意事项
(一)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参加第一批次报名。
(二)城市棚户区老城片区征收补偿安置的余家村、海北村、昆宜旧3个村民小组住房被征迁的征迁户适龄儿童,需出具征迁安置补偿协议。
(三)嵩明县农村户籍2024年8月28日(含)后购房(不含二手房)的需同时满足嵩明县农村户籍、一手房和2024年8月28日(含)后购房三个条件,提供购房证明时只能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表,提供其他证明的一律不予认定。
(四)符合自主选择的适龄儿童或少年,在自主选择时,只能选择一所学校,多校报名的,取消本批次报名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监护人自行承担。
(五)各批次报名将在规定时段内完成,逾期不再受理。
(六)报名时,适龄儿童信息采集工作需家长用手机扫描录入,务必由监护人带智能手机到场,并熟练准确操作填报新生信息。
(七)提交材料时须保证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如提供虚假材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取消报名资格。
(八)现场报名时请各位家长服从学校安排,合理计划报名时间,无需提前排队。
招生流程:

咨询电话:0871—679239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