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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民政局关于征集全县婚介机构违法问题线索的公告
2 小时前   浏览:17   作者:网络转载

嵩明县民政局关于征集全县婚介机构

违法问题线索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关于整治婚介机构乱象工作部署,严厉打击婚介服务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嵩明县婚介服务市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嵩明县民政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全县婚介服务机构违规违法问题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7年2月28日。

二、征集范围和内容

本次征集覆盖全县范围内所有从事婚介服务的市场主体和社会组织,包括线下实体婚介门店、线上婚恋平台、婚恋小程序等以营利为目的开展婚介服务的主体。

(一)登记服务违规问题。无营业执照、无社会组织登记证书,擅自开展婚介经营活动的“黑婚介”;机构注册地址与实际经营场所不一致,存在异地经营行为;线上婚介平台未履行互联网信息服务相关备案许可,违规上线运营;分支机构、加盟店未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私自开展婚介业务。

(二)虚假营销、虚假宣传问题。对婚介服务作出“包脱单、包结婚、保证成功”等虚假承诺;虚构婚恋匹配成功率,伪造、篡改成功案例;在短视频、朋友圈、网络平台发布虚假征婚广告;夸大服务内容,隐瞒服务限制条件,误导诱导消费者缴纳高额服务费用。

(三)“婚托”欺诈问题。雇佣“婚托”假意与征婚人相亲,以见面费、约会费、茶水费等名义骗取钱财;安排已婚人员、身份造假人员冒充单身相亲对象实施诈骗;诱导消费者不断升级会员档次,收钱后敷衍应付、消极服务;以婚恋为名实施诈骗行为。

(四)合同签约违规问题。不签订书面服务合同;使用自制不公平格式合同,设置“一经缴费概不退款”“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等霸王条款;合同中服务项目、匹配人数、服务期限、退费条件约定模糊;随意变更服务内容,单方面缩减服务,中途任意加价;退费条件苛刻,拒不履行退费约定。

(五)收费管理混乱问题。未明码标价,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未对外公示;巧立名目收取高额会员费、资料费、见面费;预收费管理失序,收取大额长期预付费后卷款跑路;收费后不开具正规票据;诱导过度消费。

(六)关键信息审核流于形式问题。对征婚人身份、婚姻状况、年龄、职业等关键信息不核验或核验走过场;仅凭口头陈述即建档入库,导致已婚、离异、伪造身份人员混入相亲资源库;不履行信息核验义务、不留存必要核验材料。

(七)个人信息泄露和滥用问题。过度收集征婚人身份证、家庭住址、工作单位、财产状况等个人敏感信息;违规向第三方出售、泄露征婚人个人信息;未经当事人同意,擅自将个人照片、信息对外推送、发布;内部管理漏洞造成大量用户信息泄露。

三、举报方式

(一)举报电话:0871-66035477。

(二)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三)来信来访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嵩明县嵩阳街道黄龙街62号,嵩明县民政局社会事务科,邮政编码:651700。

(四)其他渠道:遇有价格纠纷、虚假宣传、消费纠纷可拨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遇婚托诈骗、钱财被骗等涉嫌刑事犯罪线索,请直接拨打110报警。

四、注意事项

举报人应如实反映问题,提供被举报对象信息、发生时间、具体问题等关键线索,并尽量附上相关证据材料;鼓励实名举报,以便核查和反馈处理结果。嵩明县民政局将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依法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对恶意诬告、虚假举报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监督,共同推动全县婚介服务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特此公告。

嵩明县民政局

2026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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