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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
DU
读
请勿占座







倡
议
书
尊敬的读者朋友:
为维护图书馆良好阅览秩序,保障公共阅览资源公平使用,营造文明、有序的阅读环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图书馆座位属于公共资源,禁止任何形式占座行为。不得用书包、书籍、水杯等物品长时间占用座位。
2. 请勿私自占用多个座位,一人一座。严禁霸占座位、争抢座位等不文明行为。
2026年10月12日起,我馆将不定时开展占座物品清理,“物品认领区”内无人认领的物品,将每月月底统一清理、不再留存。(物品认领区为一楼保安室。)
请广大读者自觉遵守阅览秩序,勿占座,及时带走个人物品,共同维护文明、有序的阅读环境。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
嵩明县图书馆
2026年10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