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曝光
为进一步提高市民文明出行素养
创建安全畅通、和谐文明的
城市道路交通环境
嵩明警方持续开展
不文明交通行为曝光
希望广大市民引以为戒


违法行为:逆行、闯红灯
地点:黄龙街富滇银行路口

违法行为:闯红灯
地点:玉明路与玉带路交叉口

违法行为:不按规定等待
地点:玉明路与嵩四公路交叉口


不文明行为:不按规定行驶
地点:玉明路华天加油站

违法行为: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
地点:玉明路与玉带路交叉口

电动车进入机动车道
本质上是弱势交通工具直面强势车辆
一是,显著增加交通冲突风险。
电动车进入机动车道,与机动车“混行”,事故发生概率和伤害后果都会明显上升,交通秩序和整体安全水平随之下降。
二是,容易引发链式交通事故。
占道行驶往往伴随逆行、突然变线、闯红灯等行为,迫使周边车辆紧急制动或避让,极易诱发连锁事故、交通拥堵,甚至造成次生风险。
不按车道行驶,打破了“各行其道”的安全原则,事故风险随之上升。
“各行其道”
到底如何做~

有专用车道的要走专用车道


没有专用车道的要靠右行驶

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七条: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嵩明警方提醒广大市民
骑行电动自行车请牢记
车上牌、戴头盔
不超速、不改装
各行其道 守法骑行